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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公司(伍秦營造有限公司)申請設立丙級綜合營造業乙案,經查符合規定,准予申領登記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3/7/6
發文日期:2023/7/5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120060955號
主旨:貴公司(伍秦營造有限公司)申請設立丙級綜合營造業乙案,經查符合規定,准予申領登記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貴公司112年06月27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暨經濟部112年06月19日經授中字第11233365720號函辦理。
二、廠商資料:
(一)廠商名稱:伍秦營造有限公司。
(二)登記證書字號:綜丙Q字第Q00227-000號。
(三)負責人:洪巧玲(身分證統一編號:P2223*****)。
(四)營業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三平里宏福路53號1樓。
(五)資本額:新台幣3,600,000元整。
(六)專任工程人員:土木工程科 陳炳宏(身分證統一編號:P1203****;技證字第000808號);聘任日期:112年06月01日。
(七)複查期限:中華民國117年07月04日。
三、依營造業法第4條規定,營造業經許可,領有登記證書並加入公會,始得營業;為確保貴業權益,倘有任何異動請依營造業法相關規定辦理,以免違反營造業法而受處分。
四、另貴公司於申請書記載事項有變更時,請依營造業法第16條規定,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月內,檢附有關證明文件,申請變更登記,違者以同法第57條規定處分。
五、貴公司已獲准設立,請確實遵守營造業法暨其相關子法之規定。
六、請於文到10日內,攜帶本函、貴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辦理相關領證冊手續。
七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八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伍秦營造有限公司
副本: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雲林縣辦事處、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、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、本府建設處